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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官

官名。唐朝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属官,位判官、推官下。又有营田巡官、转运巡官、馆驿巡官等名目,盖随使而置。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三司诸案置,位推官下,以朝官充任,分领诸案庶务,淳化四年(993)废。


官名。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的属官有巡官,位在副使、判官、推官之下。见《新唐书·百官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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