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中侍上士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
官名。又称“伞房掌盖”。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初设时称“掌伞总领”,二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增为三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正六品。掌伞房事。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则负责张
官名。又称署司弓。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弓处事。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额设五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光绪三十年(1904)省一人。
①东宫宿卫武官。北周置,杨炯《唐上骑都督高君神道碑》: “曾祖冲,北齐鹰扬郎将,周左屯卫、清宫别将。”②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领军府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总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官名。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监下辖诸群之官,掌牧养马匹之事,以备军需。初,群设群长一人,群副二人。洪武二十二年(1389)革群副,后又革群长。
见“御仗五职”。
官署名。明朝始置。为户部、刑部、都察院、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主管文书,卷宗。置官照磨、检校。清朝沿置,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明代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等、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护军”。
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详见“勋书”。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