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清代于吏、户、礼、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以王大臣充任,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弓矢、殳枪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君王出入清除道路。《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凡誓,执鞭以趋于
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原则,指清、慎、勤。《吕氏春秋·童蒙》:“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②周朝指三事大夫,即三公。《尚书·周书·周官》:“三事及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诗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列为十武将军之一,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骑士曹,以骑士参军主之,所掌不详。
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掌管名省解缴户部饭食银两的收支。各省每年都有额定数量的饭食银解送户部,为户部官员养廉及饭食之用,并以其中一部分帮贴内阁、军机处、起居注馆、兵部、刑部等机构作饭食费用。设司员满、汉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