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熊卫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署名。即尚书都省。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以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唐五代及北宋前期为尚书省总官署。唐制,下设左司辖吏
官署名。金、元均置。管理城市民政。金置于诸府、节镇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元置于路、府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官署名。金置于诸府与节镇,掌同警巡使。设录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设司吏,户一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添置上将军前为左千牛卫长官。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皇帝受朝之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宋朝置为环卫
①见“总督”。②官名。太平天国军中与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军中所设,共九十五员。为一军指挥官,监军以下悉归节制。以炎、水、木、金、土五字系衔,每字以下又有一至十九之数,自炎一总制至土十九总制依次类
①卿大夫、士之致仕者。《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孔颖达疏引熊氏曰:“国老谓卿大夫致仕者。”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
官名。清末外务部和会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官名。汉朝缘边郡县守塞之吏。《汉书·匈奴传》:“云,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官名,汉置,为边郡属吏,掌守塞。《汉书·匈奴传》:“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
官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以均天下之货,抑止兼并,宣通拥滞。高宗显庆三年(658)置常平署以代之。
见“翼长”。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