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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聿带温县,时人荣之。”南朝梁自侯景乱后,京官文武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唐朝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谓之本品。高祖时,职事官高于散位者,不带散位;太宗时,无论职事官高于或卑于散位者,仍各带散位。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性质似兼而非兼,盛行于南北朝时期。当时不论文武、内外诸官以至公府僚佐与地方长吏,均可互相带领。如南齐吕文度于世祖时以员外郎带南濮阳太守,梁吕僧珍于太祖时为豫州刺史时任典签, 带蒙令。北魏游肇、张谠、卢同、或以公府掾属或以将军幕府、均带郡官。至北齐时,带领之风渐收敛,其时官员多充任一个官职,带领二官者甚少,惟太昌时邢邵迁太常卿、中书监,摄国子祭酒,一人居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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