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宪司直
官名。北魏置。《魏书·韦阆传》: “(姜俭)父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
官名。北魏置。《魏书·韦阆传》: “(姜俭)父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署名。明朝置,隶兵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掌收存毛袄狐帽、胖袄裤鞵等物。
1、指国王和公主。《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皆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者。”又
官名。又作“炮宰”。商朝始置,春秋战国沿置。掌烹制饮食。《韩非子·难言》: “(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新语·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则庖宰,监食法皆当死。”
官名。即司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少卿。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据《宋书·百官志》记载,凡郡将之开军府者,均置司马,以主兵事。如《南齐书·萧景先传》记其在南朝宋末为广兴郡司马;《南齐书·东南夷传》记永明初刘僧寿为巴东军府司马。
铜质官印。汉朝吏秩比二百石以上,比二千石以下的官员皆授铜印,绶带以官秩高低有黑、黄之分。秩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 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后或沿用。南朝齐尚书令、仆、中书监、令、秘书监、丞、太子二率
宋朝法令、法制文书名。唐朝法令、法制文书有律、令、格、式。德宗时选律学之士,取至德(756—758)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宪宗时删天宝(742—756)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文宗命尚书
官名。即内侍省内常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内常侍为内承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复长秋监为内侍监,内承奉亦复名内常侍。官名。隋置,属长秋监,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