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年劳补官法

年劳补官法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非年劳补官者,通常不得注授差遣。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亦称流外出官法或出职法。内外各司吏职和各路监司、各州的吏人,任职至规定年限(理满一定的选限),可补授将仕郎(或迪功郎)的散官,亦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出任主簿、县尉、奉职、借职等。如秘阁典书、楷书,并补正名后理,七选出簿、尉;都水监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大宗正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猜你喜欢

  • 职金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有关金、玉、锡、石、丹砂、空青的戒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职金中士、正二命;职金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

  • 农师

    官名。相传尧舜时立弃为此官。周朝沿置。掌农事。《史记·周本纪》: “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韦昭注: “农师,上士也。”官名。农

  • 编置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官联

    会合众官共谋政事。《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官联,以会官治。”郑玄注: “官联,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

  • 考功司郎中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郎中”。

  • 叙补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准尉立有战功,并具有少尉的学识经验,由陆军部(或海军部)考查合格,升授少尉者,称为叙补。

  • 庙簿

    官名。即庙主簿。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置,以判、司、簿、尉充任,凡以财物施于庙者,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

  • 水军副指挥使

    武官名。《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楚王殷命“水军副指挥使黄璠帅战舰三百屯浏阳口。”

  • 备御官

    官名。清入关前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牛录之长官。初设时称牛录额真。太祖天命五年(1620)改为备御官。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牛录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佐领。

  • 党族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北齐之制于县下分党、闾、邻三级,每百家为党,置党族一人,副党一人以管理之。北周改北齐之“邻”为里,于县以下分党、闾、里三级。党亦置党族。苏绰作《六条》诏书中说“非直州、郡之官,皆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