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礼卫
即“康里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即“康里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①太师、太傅、太保合称。北魏始有此称,位上公,居二大、三公上。名为辅导天子之官,位极尊而无具体职掌。北齐因之,后主时为激赏人心,增员而授,不可胜数。北周改称三公。隋、唐仍称三师,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
官名。①亦作“内言”。相传舜时有此官,职掌承上启下,传宣上命,受纳奏言。《尚书·舜典》:“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孔安国传:“纳言,喉舌之官也。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信也。”战国亦置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杨韦事变”后于六部僚外别置,为朝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常设主管官。每部分正、副、又正、又副四人,六部共二十四人。名称同六部僚,唯易“僚”为“官”字。然职权如何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奉太子符宝,谨其出入。秩从六品。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从六品,掌太子印玺,谨其出入。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诸房并置,无定员,五品。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殿最高官员。乃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后自设,参与谋画,位尊权重。丞相的别称。南齐王元年(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元宰比肩于尚父,中铉继踵乎《周南》。”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