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人和寺人的合称,也指宦官。《后汉书·党锢传序》:“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魏书·刘思逸传》:“思逸身虽在阉寺,而性颇豪率。”
官署名。① 魏晋南北朝于尚书省置五兵曹(七兵曹),设尚书为长官,初掌军令、军政等军事枢务,后专掌兵籍、征兵、仪仗等军事行政,十六国后燕及后秦、西秦、北凉等则称兵部。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
官名。唐朝文官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以上供奉官及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号常参官。宋朝指常朝日参见皇帝的高级官员,亦称朝官。指日常赴朝参的官员。唐朝五品以上的文官、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
官名。又称“步军翼尉”。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初名“总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名翼尉。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正三品,掌分辖步军,以守卫、巡警京城。武官名。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秩正二品,左右翼
官名。南朝宋置,集曹长官,七品。常为“集曹行参军”省称。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宣徽院。掌弘州(今山西大同东)输纳米面等务。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三国魏置,员四人,五品。隶散骑省,吴国亦置。西晋因魏制。与散骑常侍、侍中、黄门侍郎等侍从皇帝左右,顾问应对、谏诤拾遗,共平尚书奏事。东晋罢。南朝复置,员四人,隶集书省,掌文学侍从、谏诤纠劾,收纳
官名。东魏置,掌宫室营建事务。《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孝静时,邺宫创制,以(元)轨为营构使。”
宋朝乡役名。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以一百家为一大保,设大甲头一人,负责治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薙氏下士二人,掌管伐除天然生长与人工种植的林木,及有关伐取树木的禁令。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薙中士,正二命;司薙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