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开封府

开封府

官署名。治北宋都城开封之事。长官牧、尹以亲王充任,但不常置,而设权知府事一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实际长官。受理京城狱讼,小案可专决,大案则上奏。凡户口、赋役、道释占籍京邑者,会其帐籍,颁其禁令。其属有判官、推官四人,掌推鞫,并分事以治。领南司者一人,督察使院,主行非刑狱讼诉。司录参军一人,判户婚之讼,而通署六曹案牒。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各一人,视其官曹分职莅事。左右军巡使、判官各二人,分掌京城争斗讼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辖十八县、二十四镇。徽宗崇宁三年(1104),罢权知府,置牧一员以皇子领之,尹一员以文臣充,少尹一员,改立士、户、仪、兵、刑、工六曹。西夏元昊建国初期亦置,治其首都兴庆府事务,设尹、通判等官。

猜你喜欢

  • 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属籍,以时修纂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以亲王领之。永乐(14

  • 分朔大夫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 三考

    传说虞舜时考绩官吏的制度。每三年考核一次,九年则三考。《尚书·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

  • 书僮

    吏名。南朝梁郡、县置。员数视郡、县等级而定。

  • 典金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

  • 文思院使

    官名。五代后梁置,为诸司使之一,简称文思使。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乾文院使。

  • 捺钵

    辽中期以后的政治中心。《辽史·营卫志序》说:“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辽兴宗以后捺钵逐渐形成定制,春捺钵在春州鱼儿泊捕鹅,在鸳鸯泺或混同江钩鱼;夏捺钵在永安山或

  • 淮海津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淮海津,七品。晋朝沿置,七品。北魏称监淮海津都尉,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是为从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九品上。西魏、北周称淮海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淮海津,晋沿置。北

  • 长官

    ①官名统称。金朝皇统五年(1145),以京府尹牧、留守、知州、县令、详稳、群牧为长官,以别于佐贰官、幕职官、军职官、厘务官、监当官、吏等。②官名。见“长官司长官”。1、指大官吏。《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 群牧司判官

    官名。见“群牧司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