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右少尹
见“开封府左少尹”。
见“开封府左少尹”。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右藏,驻邺城。
官名。清初鸿胪寺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左、右各一人,以汉人充任,正六品。协掌鸿胪寺事。十五年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废。
官名。三国魏末诸子国置。南朝梁伯、子国亦置。职掌同典卫令。参见“典卫令”。官名,三国魏末各子国置,掌府第警卫。南朝梁伯、子国皆置,职掌与魏同。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署名。宋朝兵部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职掌不详。
官名。东汉置,为公府的属官。《后汉书·百官志》说:“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员,又有郎中、员外。
官名。明代锦衣卫所属有驯象所,主官为指挥使,领象奴以供朝会陈列、驾辇、驮宝之事。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