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德司阶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六八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六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六八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六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习射。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左郎将。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纳溪县(今四川纳溪县),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常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该司。
官名。渤海国巷伯局官。
官名。辽朝置,掌引导臣僚进见皇帝等事。
官名。《周礼》无此官。汉始置游击将军,魏晋沿置,至南朝梁陈为宿卫军将领之一。北周仿此职置左右游击率上士,正三命,属夏官府武伯中大夫。《隋书·礼仪志》载其职掌为“掌游击之士。其队器服皆玄, 以青为饰。”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工部,掌工作营造材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