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官名。北周置。《隋书·于仲文传》:“及宣帝嗣位,(于玺)转右勋曹中大夫。”正五命。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官名。北魏末置。与左大都督同为军事行动的副长官,辅佐主帅统领大军,位在左大都督下。《周书·寇洛传》: “太祖至平凉,以洛为右大都督。”
官署名。简称八百宣慰司。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隶属云南行省。置宣慰使都元帅、同知、副使等职。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
妃嫔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聪)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刘)殷二女为左、右贵嫔,位在昭仪上。”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匡辅奚王,治理奚六部。置于太宗时,二员。
见“特授”。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