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管内务府大臣

总管内务府大臣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661)设,无定员,由上三旗满侍卫、本府郎中、内三院卿升补,或以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兼任,皆满人。初秩从二品,乾隆十四年(1749)改正二品。同时,还充任广储、营造、庆丰三司、上驷、武备、奉宸三院及官租房处、牺牲所、绮华馆等所属机构之值年或兼管大臣。


官名。清置,为内务府的主官。见“内务府”。

猜你喜欢

  • ■师

    官名。 《周礼》夏官之属。 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四方丘陵平原的名称和物品。 《周礼·夏官》: “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隰之名,物之可以

  • 监军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

  • 典礼院掌院大学士

    官名。清末典礼院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总理本院事务,监督所属官员。

  • ①下级佐助上级。《周礼·春官·职丧》: “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②周朝各种仪式中之引导。《国语·周语上》: “内史赞之。”

  • 左副都御史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

  • 营缮所

    官署名。宋朝始置。徽宗宣和五年(1123)罢,职事并归将作监。明初曾于工部下复设将作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将作司而置。设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多以诸匠精艺者充任

  • 天官府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为六府之首。以大冢宰卿为长官,设小冢宰上大夫、天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管宫廷供奉、侍御、警卫及全国财政收支,赋役调发,百官俸给等事务。在下“五府总于天官

  • 请举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

  • 龙虎将军

    武散官名。明朝置,武官正二品,加授。万历(1573—1619)时,曾加封建州卫左都督努尔哈赤龙虎将军之号。官名。金置龙虎卫上将军,正三品上,为武散官。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代武散官中有龙虎卫上

  • 耶鲁碗斡鲁朵

    即“积庆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