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船将军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
杂号将军名,汉朝始置,掌帅戈船作战。戈船,船下安戈,以防贼人、蛟龙等破坏。《汉书·武帝本纪》:“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其后,南朝梁改扬威将军为戈船将军,为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
杂号将军名,汉朝始置,掌帅戈船作战。戈船,船下安戈,以防贼人、蛟龙等破坏。《汉书·武帝本纪》:“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其后,南朝梁改扬威将军为戈船将军,为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
官名。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926)置,掌四方书奏,多由翰林学士充任,班在翰林学士之上。北宋初沿置,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 改文明殿学士,后不复除授。仁宗明道二年 (1033)复置,与文明殿学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官名。明清刑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雍正三年(1725)设。共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掌章奏文移。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八等,俗称“半个前程”。乾隆元年(1736)定汉文名为“云骑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三级。叙正五品。凡封爵自此始。参见“云骑尉”。
官名。周朝置。掌镞矢制造的工官。《周礼·冬官 ·矢人》:“矢人为矢。”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爵名。西汉武功爵第六级。武帝时因军国财用不足,故置赏官,名曰武功爵,令民买之,每级十七万。爵至第五级官首即可优先除补官吏。1、爵名。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的第六级。《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
官署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置,咸亨元年(670) 复名右内率府。
即“北院梯里己”,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称北院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