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分职诸曹之一。隋代县有士曹,置士曹倥,至唐改称“司士佐”,参见该条。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从五品。参见“山东部”。
即“北院大王”。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官署名。战国楚置。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太子镐铭》:“集尌(厨),太子之镐。”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官名。即温汤丞。
官署名。秩正四品,隶内正司,掌皇后汤沐邑赋税、民匠、属民,设于武宗至大四年(1311)。置都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下辖五处长官司,秩正五品; 提领所十,秩正七品,分掌各地赋税属民。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北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始置,以閤门祗候充任,掌行陕西、河东沿边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