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左曹侍郎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员一人,掌户部左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员一人,掌户部左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审决狱讼。《史记·曹相国世家》记曹参“秦时为沛狱掾。”又《史记·项羽本纪》说:“陈婴者故东阳令史。”《正义》引《楚汉春秋》作“东阳狱史。”是秦代县有狱掾与狱史。汉沿置,《汉书·薛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十有二闲之政教。《周礼·夏官》: “庾人,下士闲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闲,即马厩。
泛指清诏掾、清诏使等清诏官吏。掌奉诏出使察举诏书中指定的事。详“清诏掾”、“清诏使”条。
清朝低级官员冠饰。用鹖鸟翎制成,赏给有功者,插于冠后,以示荣耀。初,受赏者皆出特恩,后赏赐渐滥,亦可以捐纳得之。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正一命。
国民党政府考试类别之一。检定考试为补救一般有中等以上学校毕业之同等学力与大学或专科学校毕业之同等学力者得有资格参加高、普两级考试而设。检定考试分为普通检定考试与高等检定考试两种:普通检定考试以省教育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夏官府吏部司长官,员一人,掌官员选举,权力极重。下设小吏部下大夫、大吏部上士以佐其职,领司士上士、司勋上士、司录上士等官属。北周沿置,司勋置中大夫,不复属之。北周武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