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官署名,元置,掌诸王朝觐傧礼等事;置八府宰相八员,以勋贵子弟充任。《元史·百官三·内八府宰相》:“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
官名。同“甸人”。西周置。主藉田。参见“甸人”。
诏狱名。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系囚无常法,无定制,用刑至为残酷,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一入诏狱,多苦辱至死。
“封疆大吏”之简称。明清总督、巡抚总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人们把他们比作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称作封疆、疆臣、疆吏、封疆大臣、封疆大吏等。
官名。汉代置,属中书令。职掌及置废情况不详。三国吴沿置,仍隶中书令。负责草拟诏书,并常被派出执行重要使命,如孙休即位前,即由宗正与中书郎从会稽迎休至京城。还曾被派典校州郡文书,监察百官。品位虽不很高,
官名。南朝梁置,韦粲曾任此职。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此称,肃宗至德二年(757)重为比部。②官名。唐朝始置,为宫
官名。《宋书·百官志上》记公府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州军府户曹所掌应同。此职始见于东晋,《晋书·习凿齿传》记凿齿为桓温荆州别驾,忤旨,左迁户曹参军,出为衡阳太守。南朝宋有豫州征西府户曹参军,见《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司次官,佐太卜下大夫掌以占卜决定事物的吉凶。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太卜下大夫”。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