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右藏丞。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详见“典礼司”。
监狱名。唐置,见“京兆府狱”。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库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内府局,设令二人,丞二人。唐沿置,主中藏宝货出纳之数及宫中灯烛、汤沐、张设之事。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吏、典史、掌固、典事。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营建土木工程。设将作大匠为长官,有丞四员,又置功曹、主簿、录事等属吏。若有营作,设将、副将、长史、司马等官,辖诸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丞、主簿、录事各置二员,领左、右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府文书名。又称宣札。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即“宣札”,见该条。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