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蝗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有蝗灾,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姚崇又命捕之,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有蝗灾,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姚崇又命捕之,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
官署名。明、清时负责翻译古印度语言文字的机构。始设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名。周朝置。县属官吏。《左传·昭公四年》:“县人传之。”杜预注: “县人,遂属。”孔颖达疏: “《周礼》‘五县为遂’,是县为遂之属也。”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县指县鄙,非郡县之县,是一种小邑。《左传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道教封号。全称龙虎山正一真人。明清掌道教者,领龙虎山上清官道众。洪武元年(1368)张正朝入朝,封为真人,秩二品,世袭。隆庆(1567—1572)中革去真人,只称提点,万历(1573—1620)初仍复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武官名。燕山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升亲军,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以二品卿衔洋员充。掌司本局事务。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藏贮户部发给岁修工料银及本部所征苇税、木税、砖瓦折银,以备支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