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冶方令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名。宋置,为皇城司的主官。见“皇城司”。
官名。国子监四门学置,唐朝有四员,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官名,唐置,属国子监四门学,掌佐博士教授文武七品以上官员及侯、伯、子、男之子为学生者。共四人。见旧唐书·职官三·国子监》。
任官制度。 明成化时 (1465—1487) 始定,即以大内特批授官,所授官称传奉官。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第四司设。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设司长一员掌司事。辖侦测、铨衡两科。同年改属海军部。三年撤销。铨衡科併入军制司,侦测科併入军学司。
又作牌头。蒙古早期基层军官,统十夫,又称十夫长。元朝建国后,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第一卿。《史记·韩世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官名。即尚食直长。官名。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金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