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徒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江苏司。雍正十二年 (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江苏刑名,并兼理江南道御史、江宁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设
官名。清朝光禄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设,由皇帝特简,无常员。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后,特简满大臣一人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分左藏置,专掌财赋受纳。四年,复并入左藏。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
官名。古代称南方少数民族为蛮。《周礼》秋官之属有蛮隶一百二十人。掌管征南蛮所获的俘虏以为奴者,以供校人役使养马。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蛮隶中士,正二命;掌蛮隶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北周常用
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百户之下,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参见“卫所”。
官名。见“工部中大夫”。
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参见“左士师”、“右士师”。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兰氏充任。
官名。秦朝奉常属官,为太史令副贰。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改隶太常,东汉置一员,二百石。三国魏置一员,二百石、八品。晋朝、南朝沿置,梁隶太常卿,流外三品蕴位。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次官。隋朝为秘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