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教授

教授

官名。宋朝东宫、大宗正司、诸王宫、府皆置,为皇侄、皇孙讲授经学。国子监所领武学、律学亦置。后或改名博士。又,仁宗庆历四年(1044)令诸州、军、监各立学,置教授训导考核诸生。南宋初罢,旋复置。西夏置于中央及各州诸蕃、汉学,讲授儒学。金朝国子学设四员,正八品; 地方府学、州学、女真府学、女真州学亦置,以进士充任,从九品。元朝诸路、府和上、中州儒学、蒙古学、医学、阴阳学皆置,秩正九品至从九品。中央蒙古国子学设二员,正八品; 太史院、司天监、回回司天监等亦设,从八品至从九品不等。元末朱元璋所置医学提举司设医学教授,正九品。明朝诸府、都司、卫之学皆置,掌教诲训导考核管理生员,初为正九品,后改从九品。衍圣公府及诸王府亦设,从九品。清朝唯设于府学,正七品。


官名。宋代始置学官教授,宋代各王府及各路州学皆置教授,用经术行义教导诸生,并掌课试之事。《宋史·职官七·教授》:“庆历四年,诏诸路州、军、监,各令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自是州郡无不有学。始置教授,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掌其课试之事,而纠正不如规者。”又《宋史·职官五·宗学》:“宗学博士,旧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也。至道元年,太宗将为皇侄等置师傅,执政谓环卫之官非亲王比,当有降,乃以教授为名。咸平初,遂命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绍兴四年,始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其后,金、元、明、清府学均置教授;金代州学也置教授。见《历代职官表·第四十六表》。

猜你喜欢

  • 判部事

    官名。宋初,国家财计归三司,户部无职掌,止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以受天下上贡、元会陈于庭。见《宋史·职官三·户部》。

  • 帮办章京

    官名。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同治元年 (1862) 置。满、汉各一人,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光绪二十七年 (1901) 撤。

  • 科举制

    一种允许士人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根据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任官的制度。此制创始于隋,至唐时始臻于完善。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对选举的垄断,采用荐举的方法来选拔人才。炀帝时创设进士科,

  • 砲(炮)兵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炮兵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核办各处军械、军火、机器局厂、兵工厂之建设、生产,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

  • 群雍录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 崇政院

    官署名。① 即枢密院,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枢密院置,院使、副使各一人,直学士二人,后改为直崇政院;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复为枢密院。参见“枢密院”。②即资正院,元惠宗至元六年十二月(

  • 掌察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F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掌察中士、掌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廱太宰

    官名,也写作“雍太宰”。西汉置,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注:“如淳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

  • 外火器营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专习鸟枪,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 黄藏署

    官署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