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后升寿福院,秩正二品。文宗天历二年 (1329) 降为总管府。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三国魏置,为杂号将军,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五品。后罢。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复置,为十忠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大学教育及专门教育事项;二、国外留学事项;三、各种学术机关的指导事项;四、学
官名。《汉书·王吉传》: “以郡吏举孝廉为郎,补若卢右丞。”若卢有诏狱,有令、丞主其事,或分左、右。西汉属少府。官名,西汉置,为少府属官。省府地所属有若卢狱,掌治库兵及将相大臣、亲戚妇女。其长官为令,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车骑将军置,为鹰扬府次官,置一员,从五品。五年又改为鹰击郎将。武官名。为鹰扬府的副主官,见“鹰扬府”。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次官。佐勋卫中郎将统勋府卫士。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
(1)郡门下吏员名。晋置,《彭祈碑阴》有门下通事,大概是郡府门下掌传达通报的属吏。(2)郡佐官名。据《魏书·官氏志》载,北魏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第一次所颁《职品令》,代郡的佐官有通事,秩正七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