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略馆提调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职官。满、汉各二人。不常设。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事毕则省。
官名。清置、属方略馆,见该条。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职官。满、汉各二人。不常设。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事毕则省。
官名。清置、属方略馆,见该条。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设刑狱参军,主刑狱。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
吏名。南宋秘书省置,员二人,掌四库藏书。官名,宋置,掌四库藏书。《宋史·职官四·秘书省》:“中兴分案四:曰经籍,曰祝版,曰知杂,曰大使。吏额:都、副孔目官二人,四库书直官二人。”
官名,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佐令或长收盐税。参看“盐官令”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礼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五、褒扬节义,整饬风俗;六、保存古迹。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次年礼俗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会合众官共谋政事。《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官联,以会官治。”郑玄注: “官联,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
官名。参见“神乐观左知观”。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
官名,汉置,俸二百石,共三人,主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