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宋制,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称为罚直。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直指铜钱数,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四月置,兼管少府监与大都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本司专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仍领少府监,兼理营建修缮内府官邸、都中宫庙,尚方车服、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④ “将作大匠”的别称。《晋书·张闿传》:“以闿为大匠卿,营建平陵”。② 官名。晋以来将作大匠虽名列九卿,有事则置,无事则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此名,遂常置。为十二卿之一,位十班。掌管土木
官名。春秋置。①掌验符节之官。《左传·文公八年》: “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杜预注: “节,国之符信也。”②掌府藏之官。《左传·昭公十八年》: “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昭公三十二年》:
僧官名。(1) 中央设置,相当于僧正。南朝宋泰始元年(公元465年)明帝诏僧瑾为“天下僧主”,管辖全国僧尼。南齐沿置,永明元年(公元483年),武帝敕玄畅、法献同为僧主,“分任南北二岸。”南齐末,以法
官名。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与后、左、右将军并位上卿,位次大将军及骠骑、车骑、卫将军。有兵事则典掌禁兵,戍卫京师,或任征伐。设长史、司马等僚属。平时无具体职务,一般兼任他官,常加诸吏、散骑、给事中等号,
官名。西晋置。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位在镇军大将军上,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等僚属。如开府,则位从公,进为一品,俸禄及置僚属皆从诸公。武官名。晋代设置,为优礼大臣的虚号,开府者为位从公,见
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县各机关及乡(镇)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内尚食局,掌中宫膳食之事,置典御及丞各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