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日历所

日历所

官署名。宋初置,隶门下省编修院,掌修日历。神宗元丰四年(1081) 归史馆,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领之,会集宰执时政记、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哲宗元祐五年(1090),改隶门下省国史院。绍圣二年(1095),还属秘书省。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为修日历所。四年,改为史馆。十年,改名国史日历所。


官署名。宋代置,隶秘书省。由著作郎与著作佐郎掌管,以宰执时政记、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记之事会集修撰。原隶门下省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废编修院归史馆。次年改革官制,改属秘书省国史案。六年(公元1083年)诏秘书省正副长官不得参预著作修纂日历之事,进书须系衔,以防漏泄,如旧编修院的规定。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改国史案置国史局,专掌国史、实录,编修日历,改隶门下省。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诏日历所还属秘书省。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名修日历所,命本省正副长官一起修纂。三年(公元1133年)命宰相提举,侍从官修撰,改称修史日历所。次年,又改称史馆。十年(公元1140年)命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与著作佐郎修纂。旋又改名国史日历所,并修《神宗、哲宗宝训》。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诏编类圣政所并入日历所,依旧以宰相提领。

猜你喜欢

  • 掌出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主管财政支出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出上士,正三命;掌出中士,正二命。相当于《周礼》天官职岁之职。

  • 录行尚书事

    官名。三国魏置。皇帝出巡或出征时,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陈群曾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任之。见《三国志·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职类“录尚书事”。官名,三国魏置。皇帝

  • 下隶

    见“都史”。

  • 北京盐使司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

  • 清平官

    南诏用以指坦绰、布燮、久赞,犹唐朝宰相,决国事轻重。

  • 实业处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实业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 翰林待诏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置,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其后,以中书省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演

  • 观察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道的行政长官初称观察使,其官署称观察使公署。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八日公布的《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观察使公署分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科,各设科

  • 大行台吏部尚书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吏部曹长官,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周书·杨宽传》:“寻而(梁武帝)礼送(杨宽)还朝,至下邳,尔朱仲远启复宽官爵,留为大行台吏部尚书。”参见“大行台”。

  • 学科主任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各科设科主任一人,综理各科教务,由院长聘任。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即分设文科、理科主任各一人,分别综理文科、理科教务。其下再分若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