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累计劳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酷吏传·赵禹传》: “武帝时,禹以刀笔吏积劳,迁为御史”。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御帐床帏等事。
官名。唐睿宗文明元年(684),监太仓事由御史台察院移入殿院,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充使,监太仓出纳。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察院。由监察御史充任,掌监督司农寺太仓署所属的国家粮仓——太仓的出纳。后由殿中侍御
官名,金朝置。正三品,掌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其佐官有同知,从四品。副使,正五品。属官有都勾判官,从六品,掌纪纲众务,分判勾案。户籍判官,从六品,掌拘收征剋等事。支度判官二员,从六品,掌勾
内官名,一作傛华。西汉武帝始置,视真二千石,比大上造。汉末魏国曹操置为王后以下第四等,魏明帝太和(227—233)中定为视真二千石。晋武帝以容华为九嫔之一,位婕妤下,视九卿。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王的爵禄废置杀生予夺八种权柄的法则,书写王的诏命,并保存其副本。北周春官府本置内史中大夫一人,正五命;副职为小内史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称糊名或封弥。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乡贯等,防止考校中舞弊,称糊名考校法。详见“封弥”。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教习经馆之事。叶尔羌设一人,秩六品。
官署名。旧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掌音乐之事。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