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膳部郎中”。
官名。南朝宋置。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447)张绩曾任此官,见《宋书·符瑞志》。
选举名目。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清初定为五贡之一,每六年一次,乾隆七年(1742)改十二年一举。每次选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人,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经朝考合格者,分别派充京官、知县或教职。科举制度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置司于旺兀察都 (今河北张北县北),掌修建中都等务。四年,罢。
官名。晋置,为侍从武官。《晋书·职官志·二卫》:“又置武贲、羽林、上骑、异力四部……羽林司马,常从人数各有差。”
官名。北魏代郡次官,协助代尹管理以京都平城为中心的代郡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参见“保正”。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的国防部,其部内有两个总务处,其一隶属于国防部长,设处长、副处长,少将或上校级;下设二科(分掌本部事务和财务的管理)及预算室。科长(或室主任)为上校或同等官,科室人员均为校、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
官名。西魏置,大行台属官。掌仓廪事务。《北史·裴佗传》: “周文帝以 (裴诹之)为大行台仓曹郎中。”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设仓部郎中,职掌同。参见“大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