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智全营缮司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为一所,三年,改为营缮司,隶隆禧总管府下,秩正五品,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为一所,三年,改为营缮司,隶隆禧总管府下,秩正五品,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常寺的太乐署,掌乐舞承应之事。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
官阶的最高一阶,自三国魏晋以后,官阶分为九品,最高的一阶为一品。《隋书·百官志中》:“三师、王、二大(指大司马和大将军)、三公为第一品。”
官署名。见“户部司”。
官署名。元朝置。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占领金中都,改名燕京,置燕京路总管大兴府管理市政,隶燕京行尚书省。
周朝诸正官之合称。位卑于卿士。《尚书·洪范》: “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孔颖达疏: “《正义》曰: ‘师,众也; 尹,正也,众正官之吏。谓卿士之下有正官大夫,与其同类之官之长。《周礼》大司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掌管入居中原地区的敕勒族事务。《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勃勃)祖豹子招集种落,复为诸部之雄,石季龙遣使就拜平北将军,左贤王、丁灵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