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文书名。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不得越级使用。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仪卫之事。原称龙翔军,海陵王正隆二年 (1157) 改名神卫军,世宗大定二年 (1162) 改称拱卫直使司。设使、副使统领司事。大定五年,以使为都指挥使,副使为副都指挥使,
即五伯之首。伯通霸,读霸。《汉书·晁错传》:“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筦,同管。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左典禁、右典禁秩均从五品。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浒墅榷关之主官。大关在苏州府长洲浒墅地方。掌理征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雍正二年(1724)改由苏州织造兼充。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秩从六品,隶少府监。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下辖南、北窑场与琉璃局。
杂任职名。唐代于太医署置咒禁生十人,从咒禁博士学习咒禁之法,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咒禁师。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 (1262) 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统称中书左右部。至元元年(1264),罢入中书省。三年,复置。五年,罢改为吏礼、兵刑、户、工四部。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狗奴国,其长官叫狗古智卑狗。类似中国的相、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南夷传》:“其南有狗奴国,男子为王,其官有狗古智卑狗。”
指管仓库、园林的小官。汉朝官制,丞相、列侯、令丞都用正方形的印,而掌管仓库、园林的小官却用长方形的印,为正方形印之半,故称半印。其后各朝多沿用,称为“半印”。见清朝冯云鹏《金石索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