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门下吏名。东汉郡府有门下干,位在书佐之下,是听差一类的小吏。县亦有之,见《汉官》,汉碑亦有干,如《隶续》一九《郑季宣碑》有直事千四人。晋代县亦置门下千,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掌检详法律。参见“提刑司”。官名。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掌检察刑狱之事等。见《宋史·官官七·提点刑狱公事》。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同掌领一府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
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五品,员额一人。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见“八大臣”①。官名。清置,为内务府长官,正二品,从满洲大臣中选任,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笔帖式。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改中尚方令置,为尚方监 (少府监) 中尚署长官,置一员,从七品下,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官名,三国魏置中尚方令,掌作诸玩好器物,唐武则天改中
养马机关,汉置,掌养骏马,其长官为令、丞。参看“骏马令”条。
官名。南宋置,见“都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