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司徒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详见“典礼司”。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396) 置,尚书省北部曹长官。权任很重,略低于南部尚书。文成帝崩时,慕容白曜任此职,与乙浑共秉相政。参见“北部曹”。官名。北魏初期设,《文献通考·职官六》说:“掌北边州郡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御酒库,属光禄寺。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为尚酝局,秩从五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直长一人。
即“和林等处行中书省”。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者,均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称为候选。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的官吏,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