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殿中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官名。亦称殿中御史。三国魏始置,员二人,七品,居宫殿中纠察非法,隶御史台。西晋员四人,东晋减为二员,七品。南朝沿置,宋七品; 梁增为四员,流外七班,陈亦为流外官。北朝地位较重。北魏或掌宿卫禁兵,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八品上。北齐员十二人,八品。隋朝避文帝讳,改名殿内侍御史。唐朝复旧,员六人,从七品下,又有里行、内供奉等名目,皆非正员,俸禄稍减。隶御史台下设之殿院,职掌纠弹殿庭供奉朝会班次及大驾卤簿仪节,后又兼掌宫门、库藏。其中二员协助侍御史,同知东、西推;二员为廊下食使; 二员分知左、右巡,号两巡使,掌京城内外治安,为御史中最繁剧之职,领京畿诸州兵。中唐以后,又常为外官所带宪衔。北宋初有实任者,或兼左、右巡使,分别监察文武官员,有为寄禄官者,官卑而任此职者称里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以言事御史为殿中侍御史,为职事官,正七品,员二人,掌谏诤言事、纠弹朝会班次典礼仪节,后亦兼任监察。辽置为南面官。西夏置,属御史台,其制不详。金朝隶御史台,元朝隶御史台殿中司,皆二员,正七品,掌纠弹朝会班次仪节及京城百官在任、假告事宜。元朝大臣奏事由其引入,不可与闻者则纠使回殿。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亦置,正五品,明洪武九年 (1376)废。参见“侍御史”、“御史台”、“殿院”。


官名。魏以二御史居殿中,纠察非法,此即殿中侍御史之始。自魏至宋元皆置此官,掌管纠察不法。唐朝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管殿廷仪卫和京城的纠察。宋朝沿置,掌管纠弹百官朝会时失仪者。元朝沿袭宋制,职责相同。明清废。参看《隋书·百官中·御史台》、《新唐书·百官三·殿中侍御史》、《宋史·职官四·殿中侍御史》、《元史·百官二·殿中司》。

猜你喜欢

  • 仓科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掌理漕运、军储出纳料粮。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事。掌理漕粮、仓储

  • 武器丞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 左清纪郎

    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 及第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

  • 都堂

    ①即“都省”,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凡典礼之事当议者,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以旧

  • 左贵嫔

    妃嫔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聪)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 (刘) 殷二女为左、右贵嫔,位在昭仪上”。

  • 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界务、防务、传教、游历保护、赏恤、禁令、词讼、巡警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 南京六科

    明朝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简称。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六科给事中,而原在南京的六科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六科给事中。设户科给事中二人,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其余五

  • 相州六府

    即北周设于相州(今河北临漳) 的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府的合称。武帝建德六年 (577) 二月,于相州置官及六府官,所设官职远少于设在京都的六府。静帝大象元年 (579)二年癸亥,移相州六

  • 忠义人

    官场用语。南宋初年,原宋朝军人、百姓在边境或金国境内,心怀忠义,建立军功者,称为“忠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