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① 官署名。亦作上方。秦、汉皆置,隶少府。设令、丞,掌使役工徒,制造新奇贵重手工艺品及精美的宫廷器用、刀剑等兵器,专供御用,所制兵器,为上好精品。西汉文帝时周亚夫买尚方甲楯为葬器,被召诣廷尉问罪。普通
参见“主客郎中”、“主客清吏司郎中”。
尚书左右丞及六部侍郎、郎中通称。唐朝尚书省的左右丞和六部侍郎统称为丞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虎贲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虎贲率中士、左虏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见“印经提举司”。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魏书·毕众敬传》:“众敬弟众爱,随兄归国,以勋为第一客,赐爵巨平侯。”
1、宫中绘有彩画的厅堂。《汉书·霍光传》:“明旦,光闻之,止画室中不入。”画室,近臣入见天子前停留歇息之室。因绘有彩画,故称画室。2、画室署的省称。《后汉书·百官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
官制用语,义即“清官”,大公无私的官,与贪官相对而言。《后汉书·杨震传》:“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导淮委员会长官。见“导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