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郎官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 由将作少府改名。亦简称将作、大匠。秩二千石,或以功劳增秩中二千石。掌领徒隶修建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工程,植树于道旁。设两丞,左、右中候,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四品。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掌驼马。设令、丞。领右牝局。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见“参军”。官名,也简称“参军”,详“参军”条。
官名。南诏官,主户籍,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充。
见“十光将军”。
指官爵品位。《左传·庄公十八年》: “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郡守及其副职,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文献通考·田赋五》绍兴三年:“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不足者守贰窜黜。”
任官制度。明朝吏部选任府、州、县正官和佐贰官之方法,万历二十二年(1594)始定,以杜权贵请托之弊。凡大选、急选,吏部文选司郎中将缺员品秩、任所远近及选人合宜与否,注入签中,任选人抽取以定。初行尚可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