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本房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收发“通本”,翻译无满文之本(照贴黄译),缮写同题本一起呈进的本单,以及各种满文翻译事项。设侍读学士满、汉各二人; 侍读满三人,汉二人; 中书满三十一人,汉军八人,汉三人; 贴写中书满十六人; 供事三人。又,吏、礼、兵、刑、工五部亦设,掌收发汉文本章。由各部堂主事兼管。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收发“通本”,翻译无满文之本(照贴黄译),缮写同题本一起呈进的本单,以及各种满文翻译事项。设侍读学士满、汉各二人; 侍读满三人,汉二人; 中书满三十一人,汉军八人,汉三人; 贴写中书满十六人; 供事三人。又,吏、礼、兵、刑、工五部亦设,掌收发汉文本章。由各部堂主事兼管。
官名。镇将副贰。隋朝上镇从五品,中镇正六品,下镇从六品。唐朝上镇二员,正七品下; 中镇一员,从七品上; 下镇一员,从七品下。官名。唐代在边防设镇,置镇将和镇副等,分上中下三等,上正七品下,中从七品上,
官名。辽置,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见“总领内外厩马司”。
官名。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于额定仪制司主事二员之外,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专掌教习驸马仪制之事。俗称教习驸马仪制主事。
官署名合称。即唐朝青城宫监、明德宫监、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总称,高宗显庆二年(657)分别改为东都苑北、南、东、西四面监。
国民党政府设置的“代表国民行使政权”的机关。(1) “制宪国民大会”。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初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决议规定,国民大会必须在内战完全停止,训政结束,各
清朝官员穿用行服之一。又称缺襟袍。行袍同长袍类似,只是大襟右下角比左面与后面剪缺一尺。为了骑马时穿用便利。主要为行军或旅行时穿用。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官名。春秋置。掌监督市场物价。《庄子·知北游》:“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王先谦集解: “监市,市魁也”。
①官署名。掌关与市税收事务的衙署。《韩非子·内储说上》:“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金,关吏乃舍之。”②官名。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关市》:“为作务及官府市,受钱为辄入其钱缿中
官名。南朝宋置,中书省属吏,掌宣诏。见《宋书·何偃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