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

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其职掌为:决定江浙农作物改良方针,审定江浙农作物改良计划,协助本会所定计划的实施。设委员若干人,包括实业部委员一人并聘专家三人,江苏农矿厅、浙江建设厅代表各一人,中央大学农学院、浙江大学农学院、金陵大学农学院各院长或其代表,江浙农作物改良总技师;委员长由实业部部长于上述委员中指定一人充任。本委员会每月开常会一次,由委员长召集,议决事项报请实业部核定,交江浙两省各主管机关分别施行。

猜你喜欢

  • 太乐署令

    官名。即太乐令。即太乐令,详见“太乐令”条。

  •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设时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 (南、北、中

  • 右武伯

    “右武伯中大夫”的省称。

  • 骑马厩

    养马场名,秦汉皆置,掌养骑马。置令、丞主之。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 威猛将军

    参见“十威将军”。

  • 都录

    “都录事”省称。

  • 军医大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 中央农业试验所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中央农业实验所章程》规定,研究及改进发展中国森林蚕丝渔牧农艺及其他农业技术及方法,就中外已知之良法加以研究及试验并推

  • 宗室御史处

    即“稽察宗室御史处”。官署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属都察院。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宗人府事务。其稽核内容,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

  • 弥宗

    官名。周朝置。《逸周书·王会》:“为诸侯之有疾病者,阼阶之南祝淮氏,荣氏次之,珪瓒次之,皆西面,弥宗旁之。”孔晁注:“弥宗,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