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少尹
官名。即河南少尹。
官名。即河南少尹。
爵名。南朝宋“子”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郑鲜之传》。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大令、少令。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裁尚膳监,改用今名。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四人,分办所属事务。所属有吉林“打牲乌拉处”等机构。康熙十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官名,汉置,为祠祀令之副,佐令掌中诸小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二、三》。详“祠祀令”条。
见钦天监监副”。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定为视五品。
官署名,为丞相办公的官署,历代多沿置。《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