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院长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成立的护法军政府本为大元帅制,次年五月改为总裁合议制,军政府以总裁会议为权力机关,总裁会议的主席称为主席总裁。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种。仅奉天府设一员,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兼管驿站事务。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由治中改设,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
官名。元置,见“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
即“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465~471)中置,佐后宫都掌治职管理宫中事务,员二人,六品。
官署名。统领本路军兵。金初设于咸州路。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参见“都统司”。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礼部试(即省试)合格,称过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刘备置,以诸葛亮为之,总管军政。后庞统亦受此职,位在亮下,建安末诸葛亮迁军师将军后,未再置。十六国大夏亦置。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参谋军事等。《三国志·蜀书·诸葛亮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