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从事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法曹从事,以法曹掾与法曹史掌理曹务。隋初雍州亦曾置法曹从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法曹从事,以法曹掾与法曹史掌理曹务。隋初雍州亦曾置法曹从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史官之一,殷朝始见,迄于西周。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参与祭祀。《作册矢令尊铭》: “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矢告于周公宫”,“用牲于京宫”,“用牲于康宫”,“用牲于王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措办盐货。蒙古太宗时,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后置立运司,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改为陕西都转运司,掌诸色课税。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仁宗延祐六年(1319),定名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
官名。唐朝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官。宋朝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选士人充任,三任六考,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者授著作佐郎。神
见“枢密直学士”。
官名。唐置,属太常寺的礼院,掌检讨礼仪。
见“驻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