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见“公府法曹”。
内命妇位号。北周初以贵妃、长贵妃、德妃为三夫人,为皇帝之妾。建德二年(公元573年)改称三妃。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理全国邮政事宜。置局长一人,总办一人,会办一人,下设总务、营业、稽核等股。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清代设有驿站,在鸦片战争前,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属
官名,辽朝置。宣徽,是北南二大王院都有的机关,视汉官工部,其长官称“使”。北院宣徽掌北院御前祗应(供奉)之事。知北院宣徽事为“使”的佐官,佐北院宣徽使掌御前祗应(供奉)之事。见《辽史·百官志》。
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
官署名。即“广西清吏司”。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十人,正三品。其中七员为“掌印冠军使”,分掌左、右、中、前、后、驯象六所及旗手卫(总称七所)之印。一员为“掌卫事冠军使”,专掌旗手卫之事务。另
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有丞、司马。掌轻车,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省并射声校尉。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八校尉之一,俸二千石,掌轻车,有丞和司马。掌卫戍京师或征伐。东汉时并入射
官署名。南宋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为审讯狱讼机构。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精于刑律者兼管。宁宗嘉定五年(1212),命武举人主管。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南宋初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官名。史官之一,殷朝始见,迄于西周。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参与祭祀。《作册矢令尊铭》: “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矢告于周公宫”,“用牲于京宫”,“用牲于康宫”,“用牲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