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俄人旧案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由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任。分置第一审庭和第二审庭。第一审庭为独任制。第二审庭为三人合议制,其判决即为终审判决。检察所设主任检察官一人,第一、第二审庭各设检察官。以上人员均由东省特别区城高等审判厅的推事和检察官兼任。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由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任。分置第一审庭和第二审庭。第一审庭为独任制。第二审庭为三人合议制,其判决即为终审判决。检察所设主任检察官一人,第一、第二审庭各设检察官。以上人员均由东省特别区城高等审判厅的推事和检察官兼任。
参见“农工商部左丞”。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易掾二人,掌授《易》。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统领中黄门冗从,掌管宿卫宫禁,直守门户,皇帝出行则骑从,夹乘舆车。名义上隶少府。北魏、北齐复置,隶长秋寺中黄门署。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秩从五品上。参见“掖廷”。
官署名。金朝属军器监。本名都作院,宣宗兴定二年(1218)更此名。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设令、丞、直长领署内事务,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官署名。金置,属军器监。本承宋制为都作院,兴定二年(公元121
官署名。同“内城预审厅”,见该条。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宋朝文思院长官,通管上、下界职事。与榷货务都茶场提辖、杂买务杂卖场提辖、左藏东西库提辖并称四辖,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亦有直接升任杂监司者。
即“稽察宗室御史处”。
清朝县典史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