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章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焕章阁”。
官名。见“焕章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正五品下;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奉膳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朝置四或六员,徽宗崇宁三年(1104)置典
即乙室部大王。即“乙室王”,见此条。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司天台置,员一人,正五品上,为五官正之一,掌司四时,司其方之变异。并置副正一人为副贰。北宋前期属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史局,掌天文祥异,正八品。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正二命。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分遣御史中丞蒋钦绪等往十道疏决囚徒,降死罪从流,流以下罪悉原之。唐文宗大和四年(830)置使,以清强御史二人为之,疏决处分京城诸司现禁囚徒,并具轻重奏闻。官名。唐太和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任王邑为此职,并领河东太守。三国魏时,与镇东、镇西、镇南将军合称四镇。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魏、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后期渐轻。三国魏定为二品; 晋、南朝宋
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县令的法规。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县令法六条,北周时沿用,其内容据《周朝律考·后周律考》的记载为:修身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