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
治理民众。以牧人养畜,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管子·牧民》: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
治理民众。以牧人养畜,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管子·牧民》: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
官名。晋设此官,驻广州,主护南越。见《晋书·职官志》。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置,在伊阳(今河南嵩县西南),有监、副监、丞各一员,监作四员,掌采伐材木。②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官署名。宋朝有登闻鼓院,简称鼓院。掌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详见“登闻鼓院”条。
官名。北洋政府根据《善后借款合同》设置,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华洋各一员。见“审计院”。
战国秦官年俸六百石粮谷的官长。《商君书·境内》:“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
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各路军总司令”。
官名。清置,为都转盐运使司长官,掌督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运输、计算里程及往返时间等;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一人。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民国也置盐运
官名。南宋置为亲贤宅、玉牒所主管官,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