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
帝王制定的法律。《史记·儒林列传》:“故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以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代郡乌丸反,以彰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临发,太祖戒彰曰: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动以王法从事,尔其戒之。”
帝王制定的法律。《史记·儒林列传》:“故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以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代郡乌丸反,以彰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临发,太祖戒彰曰: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动以王法从事,尔其戒之。”
即“宗子正”。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1377)置。设通政使一人,左、
王庭,也写作王廷,即帝王视政的殿庭,也泛指朝廷。《周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疏:”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三国志·魏书·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侍郎左选之事。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袍袄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辽置,为文班司的副主官。见“文班司”。
指诸侯国。古代帝王以藩屏王室,故称藩国。《史记·吴王濞传》:“高帝亲表功德,建立诸侯,幽王,悼惠王绝无后,孝文皇帝哀怜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令奉其先王宗庙,为汉藩国,德配天地,明并日月。”
官名。汉朝为郡县掾吏,主收捕盗贼事。晋朝亦置。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捕盗贼事。《汉书·张敞传》:“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注:“师古曰:贼捕掾,主捕贼者也。”其后,晋沿置。《晋书·职官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