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引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数人结为一甲,定期引见皇帝,称为班引。引见时,选人在便殿立班,逐一宣名,皇帝有疑者,即命吏部复验,如不中选,则取旨裁决。
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经磨勘改为京官的选人,数人编成一甲,定期引见皇帝,始能改官。引见时选人立班于便殿,逐一宣名进见,皇帝若对改官选人有所怀疑, 即命吏部侍郎复验,若不中选,取旨另作决定。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数人结为一甲,定期引见皇帝,称为班引。引见时,选人在便殿立班,逐一宣名,皇帝有疑者,即命吏部复验,如不中选,则取旨裁决。
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经磨勘改为京官的选人,数人编成一甲,定期引见皇帝,始能改官。引见时选人立班于便殿,逐一宣名进见,皇帝若对改官选人有所怀疑, 即命吏部侍郎复验,若不中选,取旨另作决定。
即“通政寺丞”。
清代警卫宫廷的军队。清在入关以前最早设巴牙喇营,以巴牙喇纛额真为统领官,其副职为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分别改称为纛章京及甲喇章京。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 定纛章京的汉文名称为
官名。北宋真宗时,募边民为弓箭手,给以闲田,蠲免徭赋,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神宗时,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掌本路弓箭手名籍,行教阅、赏罚等事。参见“提举弓箭手司”。官署名。宋置,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尚书省刑部始置,为司门司次官,司其曹之籍帐,侍郎缺则厘其曹事; 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复置,一员,从六品上,仍为司门司
即“兴圣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汉置,掌漕运事,为漕曹长官。汉朝郡国所产之谷,有的存于本郡国,有的运往京城,有的调往他处。其运多由水路,由漕曹官员掌管其事。《后汉书·百官五·州》注引《汉官》曰:“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此之“
官署名。天子保存文书档案史册的馆府,类似当令的国家档案馆和国家图书馆。《史记·蒙恬传》:“(周公旦)曰:‘王未有识,是旦执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乃书而藏之记府……成王观于记府,得周公旦沈书。”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置,员一人,为行在皇城司长官,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