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副大臣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员额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员额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官名,清朝置,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桃甲。其佐官有副参领。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覈户口俸饷,籍达参领。护军营掌守护宫掖,典导引扈从。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见《清史稿·职官四》。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同品级官员调补之班次,有多途: 以开列具题调者,吏部尚书以五部、理藩院尚书调; 以保举调用年满更换者,户部三库郎中以宗人府理事官、部院宗室郎中、理藩院步军统领衙门内务府满洲郎中调;
参见“保正”。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所属,每郡国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如案系郡国属吏,奏免守相。秩百石。州部所属职秩同 ·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官名,东汉置,属司隶校尉,由州自已任命,掌督促文书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中的初等。北洋政府始置,分为上尉、中尉、少尉三级,以下还有准尉一级。国民党政府沿置。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警卫皇宫北门。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秩比千石。北屯司马掌北门,属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官署名。金朝置。掌铸造钱币。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由代州钱监改名。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
官名。唐制,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称閤门祗候。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为职事官,从八品。助理閤门司传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