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内司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事。《吴光墓志》: “大魏熙平元年(516),岁在丙申,七月丙寅朔,十六日辛巳,皇内司终于天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事。《吴光墓志》: “大魏熙平元年(516),岁在丙申,七月丙寅朔,十六日辛巳,皇内司终于天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① 官署名。隋朝置,主盐务,有总监、总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②官名。隋朝盐池总监长官,视从六品,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籥师及其属员的合称。《逸周书·世俘》:“籥人奏。”参见“籥师”、“籥师丞”。
官署名 明清掌缮写册文、诰敕之机构。明洪武七年(1374)设直省舍人十人,隶中书省。九年改设中书舍人。十年改隶承敕监。建文(1399—1402)中革中书舍人,改设侍书,入文翰馆。永乐 (1403—14
即“骐骥院副使”。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各布政司、应天府及南直隶各府州解到绵布、银朱及各种药材、染料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都由浙江等省每
官名,汉置,能引(挽)强弓弩的官。《汉书·周勃传》:“材官引强。”注:“服虔曰:能引强弓弩官也。”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之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