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堰官
官名。宋置,掌监堤堰。《文献通考》载:“天下堰二十一,监官各一人;渡总六十五处,监官各一人,皆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充,亦有以本处监当兼掌者。”
官名。宋置,掌监堤堰。《文献通考》载:“天下堰二十一,监官各一人;渡总六十五处,监官各一人,皆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充,亦有以本处监当兼掌者。”
官名。即“江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为正八品,协助司籍、典籍掌管四部经籍,教授笔札之事。宋属尚书内省,员二人,正八品,职掌如故,金同唐、宋制,置二人。明朝置为宫中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
汉朝选举科目。始于文帝前二年 (前178),两汉因之,多与贤良并称为贤良方正。晋朝沿袭此制。清朝科举中有孝廉方正之名。汉朝选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汉朝取士之制有方正科,始于汉文帝,多与“贤良”合称“贤良方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即用明黄色之绸缎或纱制成的无花纹及彩绣之行褂。当时又称“黄褶”。凡因职任关系,或因“赏穿”,皆得穿用。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长、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领皆为亲臣近侍,可以穿用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始置,为从七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秩从七品。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宦官职名。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太岳太和山即武当山,镇守太监辖均州等处,经管本山香火、道士,办进榔梅、鹰嘴笋、骞山茶等件。